合肥正式出台惠企“12条”助力中小企业共渡难关2021-02-19 22:01
2月5日,合肥市月公布《关于应付新型冠状病毒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希望中小企业的若干发展意见》,反对合肥市中小企业发展(以下全称意见)!意见从疫情防控、企业用工、增税降费、信贷融资等方面获取反对,继续执行时间暂定为将在2020年2月至6月之间继续执行。同时,将根据疫情形势发展和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经常出现的新变化、新的情况、新问题,及时补足完备新的应付措施。以下为意见全文:为了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极力输掉疫情防控阻击战的最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大力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在疫情防控中的最重要起到,反对我市中小企业共渡难关、持续发展,兹明确提出以下若干意见。一、增强疫情防控应急确保1.反对疫情防控企业生产。对在疫情防控期间通过技改追加生产能力的防疫防护用品重点生产企业,给与订购设备投资的20%补助金。希望应急物资生产企业合理提升一线工人工资和增强防疫维护,对划入市级应急物资订购名录并足额已完成合约大约定量的企业,节假日期间、疫情防控生产期间工人加班费工资和防水费用按每人每天200元给与补贴。对划入市级应急物资订购名录的生产企业,不提升产品售价且已完成合约大约定量的,按政府订购合约实际实施额度给与5%的补贴,每户企业最低2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2.强化生活必需品确保。大力的组织我市食品、农副产品(不含蔬菜及畜禽养殖、屠宰、饲料加工等)、快消品等最重要生活必需品行业停工生产,确保肉菜等最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对稳价保供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给与最低50万元的重复使用补助金。(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3.反对疫情防控产品研发。反对积极开展针对新型冠状病毒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检测、掌控、临床与化疗产品临床研究,在应付疫情的检验检测、国内外标准互通、产品牵头研发等领域,创建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绿色立项机制。对符合条件的研发机构专门从事涉及药品、试剂、疫苗研发的,及时、足额为其办理订购国产设备免税。(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4.强化重点企业要素确保。在疫情防控期间,增强对防疫防护用品重点生产企业的水、电力、燃气等要素确保工作,对展开水、电力、燃气增容的,给与最低30万元的重复使用补贴(不含国家、省、市级补贴)。强化对生产要素确保的日常统计资料、监测和管理,及时掌控生产要素确保情况及经济运行态势。(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局、市供水集团、市供电公司、市燃气集团)5.创建订购绿色通道。用于财政性资金订购疫情防控涉及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不应以符合疫情防控工作必须派要目标,创建订购绿色通道。对于市政府有关部门所需的疫情防控物资进口,可按照特事特办原则,修改进口通关业务流程与材料。